本文是学习GB-T 32595-2016 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本标准规定了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的术语和定义,使用环境,分类、组成及型号标记,技
术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其他电气箱和特殊车辆控制柜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
低温(IEC 60068-2-
1:2007,IDT)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IEC 60068-2-
2:2007,IDT)
GB/T 2423.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Db:
交变湿热(12 h+
12 h循环) (IEC 60068-2-30:2005,IDT)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4776—2008 电气安全术语
GB/T 8582—2008 电工、电子设备机械结构术语
GB/T 19804—2005 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
GB/T 21413.1—2008 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电气设备 第1部分
一般使用条件和通用规则
(IEC 60077- 1:1999,IDT)
GB/T 21563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GB/T 21563—2008,IEC
61373:
1999,IDT)
GB/T 24338.4—2009 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IEC
62236-3-2:
2003,MOD)
GB/T 25119—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IEC 60571—2006,MOD)
GB/T 25343—2010(所有部分) 铁路应用 轨道车辆及其零部件的焊接
GB/T 32587—2016 旅客列车 DC600 V供电系统
JJG 229—2010 工业铂、铜热电阻检定规程
TB/T 1759 铁道客车配线布线规则
TB/T 2911 车辆铆接通用技术条件
TB/T 3153 铁路应用 机车车辆布线规则
TB/T 3251.1—2010 轨道交通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基本要求
电工电子设备的电气间隙和
爬电距离
ISO 3834-1:2005 金属材料熔化焊质量要求
第1部分:适用质量要求的选择依据(Quality re-
quirements for welding—Fusion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Part
1:Criteria for selection of the
GB/T 32595—2016
appropriate levele of quality requirements)
GB/T 4776—2008、GB/T 8582—2008 和 GB/T 21413.1—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电气综合控制柜 electric controller
应用于铁道客车,集电源转换控制、空调机组控制、蓄电池欠压保护、照明控制、联网通讯等功能单
元于一体的智能型综合控制柜。
3.2
电 气 柜 electrical cabinet
应用于动车组,是安装在车厢内部或车下部分的具有电源分配、电气控制等功能的电器柜、控制柜、
配电盘。
3.3
触摸屏 human machine interface
带有触摸按键和显示屏幕的微型可编程终端。
3.4
核心控制器 core controller
安装在车内带有逻辑功能控制供电、牵引、制动、空调、烟火、轴报或网络通讯等功能的电子主机,如
PLC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CCU (中央控制单元)等。
海拔不大于2500 m。
使用环境温度为- 25℃~+45℃,特殊情况下- 40℃~+45℃。允许在- 40℃~+60℃环境
温度下存放。
最湿月月平均最大相对湿度不大于95%(该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
有风、沙、雨、雪天气,偶有盐雾、酸雨、沙尘暴等现象。
特殊使用环境:长期持续盐雾现象。
5.1.1 电气控制柜分为铁道客车用电气综合控制柜和动车组用电气柜两类。
style="width:0.244in" />style="width:2.28668in" />style="height:2.14654in" />style="height:1.16666in" />style="width:3.22659in" />style="height:3.67994in" />style="width:2.70676in" />style="height:3.11322in" />class="anchor">GB/T 32595—2016
5.1.2 电气综合控制柜类型主要分为:
a) AC380 V 集中供电的电气综合控制柜;
b) DC600 V集中供电的电气综合控制柜;
c) AC380 V/DC600 V兼容供电的电气综合控制柜。
a) 按结构可分为封闭式电器柜、控制柜和非封闭式电器柜、控制柜;
b) 按安装位置可分为车上电器柜、控制柜和车下电器箱;
c)
按特殊用途分类分为普通型、耐高寒型和耐盐雾型,此项仅针对于车下电器箱。
5.2.1 电气综合控制柜的控制单元由核心控制器和触摸屏组成。核心控制器可由
PLC (可编程逻辑控 制器)或者由具有等效功能的专用控制器构成。
5.2.2
电气柜一般由核心控制器、断路器、接触器、继电器、接线端子排等电气元器件及电线电缆等共
同组成。
5.3.1 电气综合控制柜的型号标记如下:
style="width:10.8066in;height:3.32002in" />TKD X- 1TX-XX(XX)
辅助标记
空调机组的制冷量(kW)
-控制的空调机组台数, X 为1,为1拖1 ;X 为 2 , 为 1 拖 2
—产品型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G 为 2 5G;T 为 2 5T
铁路客车电气综合控制柜
标记示例:
25T 型客车,控制两台每台制冷量为29 kW
的空调机组的电气综合控制柜,标记为:TKDT-1T2-29
5.3.2 电气柜可参照以下型号标记执行。
电气柜的型号标记如下:
style="width:0.7986in" />E X- XX - XXXX(XX )
style="width:0.80004in;height:0.60016in" />产品系列号,用数字表示,如01/02等
style="width:1.46666in" />动车组车厢标志,前两个 XX 为车厢缩写,如 MC/TC
等,后两个 XX 为车
厢代号,如01/02等
电气柜英文或拼音缩写,如电气柜(Electrucal cabinet)英文缩写 EC\PIS
柜(PIS cabinet)英文缩写PISC
动车组产品型号,用大写英文字母和数字表示,如:380A\380B\380CL\5A 等
动车组
标记示例:
CRH380BL
型动车组,2号车厢(拖车)用电气柜(产品序号为01),标记为:E380BL-EC-TC02(01)
CRH5A
型动车组,1号车厢(动车)用电气柜(产品序号为01),标记为:E5A-QEL-MC01(01)
GB/T 32595—2016
6.1.1 主电路和控制电路适用的电源电压及其波动范围见表1。
表 1 电源电压及其波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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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 AC3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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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 AC380/220、DC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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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 AC32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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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220 | 1 AC2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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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 176~242 | 1 AC176~2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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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AC380V
集中供电控制柜应急电源,充电模块电源技术参数见表2,整流模块电源技术参数见表3。
表 2 充电模块电源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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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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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187~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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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595—2016
表 3 整流模块电源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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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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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C187~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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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DC600 V集中供电的电气综合控制柜适应的电源参数应符合 GB/T32587—2016
的有关规定。
6.1.4 PLC、 触摸屏和传感器的供电电源技术参数见表4。
表 4 PLC、 触摸屏及传感器供电电源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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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路和控制电路适用的电源电压及其波动范围见表5。
表 5 主要电源电压及其波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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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N AC 440 V 60 Hz | 3N AC 380 V/400 V 50 Hz | 1 AC 230 V/220 V 50 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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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595—2016
7.1.1
电气控制柜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进行制造。
7.1.2 电气控制柜的设计应满足检修上的可接近性。
7.1.3 电气控制柜的重量应符合供货双方的要求。
7.1.4 电气控制柜宜采用强迫风冷或自然冷却。
7.1.5 同一型号的电气控制柜,应保证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和电气布线的一致性。
7.1.6 电气元器件的选用应符合 GB/T 21413.1—2008 的规定;电子部件应符合
GB/T 25119—2010
的规定。
7.1.7 温度传感器选用热电阻类型,应满足JJG 229—2010中规定的 B
级及以上精度要求。
7.1.8 电器、电工仪表等应在组装前,对其性能等进行检验。
7.1.9
电气元器件及仪表等安装应牢固,布置应整齐、美观,便于观察、安装和检修,并贴有与图样相符
的明显、清晰、牢固的代号标志。
7.1.10
电气元器件不应悬挂在其他电器的接线端子上。除特殊部位外,电线、电缆不应悬空连接。
7.1.11
电气控制柜内的各接触器、继电器等相关电气元器件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7.1.12
对带有参数设定或有整定值的电气元器件,设定的参数值应具有可追溯性,或将参数调节
固化。
7.1.13
发热量大的电气元器件周边应考虑设散热空间,并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区域。
7.1.14
接线点完全裸露在空气中的电气元器件应考虑增大电气元器件之间的距离,或者加装绝缘
隔板。
7.1.15
网络设备及其他系统电子设备的安装应尽量避免强电布线区域和发热量较大的区域。
7.1.16 在正常使用维护条件下,电气控制柜整机设计寿命不应低于20年。
7.2.1 电气控制柜按结构型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a) 焊接结构:电气控制柜柜体或者骨架由金属焊接制成,其设计及生产应符合
GB/T 25343— 2010或ISO 3834-1:2005焊接体系的要求;
b) 铆接结构:电气控制柜柜体或者骨架由金属铆接制成。其设计及生产应符合
TB/T 2911 的规
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内容可根据铆接使用材料厂家提供的相关要求及专业工具执行;
c)
框架结构:电气控制柜柜体由梁和柱以插接或螺栓连接而成,构成承重体系。
7.2.2 采用焊接结构的电气控制柜柜体的直线度、平直度和平行度应符合GB/T
19804—2005 中表3
的 E 级 。
7.2.3
电气控制柜各部件紧固后不应有颤动、松动的情况。紧固件应采取有效的防松措施并做防松标
志,其扭矩大小应符合扭矩规范要求。
7.2.4
电气控制柜活动门的开启度不应小于85°,转动应灵活;开闭过程中连接线不应与其他电器件
相碰。
7.2.5
当电气控制柜结构分为上下两层或左右两个时,两箱体之间的连线可采用弹簧端子或连接器
连接。
7.2.6
电气控制柜面板根据需要可设有工作状态指示灯;门的内侧应附有电气元器件的位置图和(或)
电气原理图,或设有放置图纸的文件架。
7.2.7 电气控制柜的面板与内部电器件安装板(如有)应平整,不应有裂纹。
GB/T 32595—2016
7.2.8
焊接结构的箱体焊缝应均匀,无焊穿、裂纹、夹渣及气孔等缺陷,药皮及毛刺应清除干净。
7.2.9
电气控制柜内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其装饰面应平整、牢固、光滑、色泽均匀。
7.2.10
电气控制柜内可接触的金属裸露外壳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箱体与车体结构应有可靠的电气
联接,并采取防锈蚀措施。
7.2.11
油漆喷涂应无皱皮、流痕、裸点、裂缝、刮痕、皮下气孔、结疤、灰尘等。
7.2.12 铭牌应符合图纸要求。
7.2.13
框架应牢固,表面应无破损、划伤、裂纹等。框架内应干净,无尘土、杂物等。
7.2.14
电气元器件安装板表面不应有划痕、扭曲及变形,电缆走线易磨损处应有防护措施。
7.2.15
电气元器件安装位置合适,安装方式正确,每个器件都应和相应图纸一一对应,并且有相应的
器件标签,器件型号符合图纸要求。
7.2.16
电缆走线处应绑扎结实,电缆线号标志齐全、正确。所有电缆的两端应敷有电缆识别标志,识
别标志应明显、清晰、抗老化、耐腐蚀。
7.2.17 每个接地点都应有接地标志。
7.2.18
连接器和端子排应名称清晰、标志齐全、排列整齐、无松动、接地良好,所有连接应到位、牢固。
7.3.1 电气控制柜的布线应符合 TB/T 1759 或 TB/T 3153 的规定。
7.3.2
电气控制柜内板前布线应采用线槽、扎线杆或扎线板等导线约束装置,线槽外导线应排列整齐、
美观。线槽外较长的导线束应在适当的位置绑扎牢固,并固定。
7.3.3 电气控制柜内接线排列顺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 6 接线排列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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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电线电缆应符合铁道客车和动车组相关电线电缆标准要求。
7.3.5
电气控制柜内控制线、低压电缆、中压电缆布线尽量分开布置,要尽可能选择最短线路。
7.3.6 配线的端部可压接预绝缘式端头,以避免毛刺等。
7.3.7 每个电气元器件接线点最多接两根线,每个接地点最多接三根线。
7.3.8 端子排每片均应设专用编号,邻近的连接器应有防错插功能。
7.4.1.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电气设备的游离气体和电火花不应影响设备正常工作和危及人身安全。
7.4.1.2
电子元器件及仪表的金属裸露外壳应有接地保护,接零及接地处应采取防锈蚀措施。
7.4.1.3 电气设备的最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
TB/T 3251. 1—2010 的规定,其污染等级
为 PD3。
7.4.1.4 电气控制柜内交、直流系统应有短路保护。
GB/T 32595—2016
7.4.2.1
当控制系统自动模式故障时应有应急措施,可人工控制。
7.4.2.2
紧急情况下应优先保证制动系统部件、轴温检测装置、核心控制器等重要负载的供电。
7.4.2.3
电气元器件选型应考虑保证整个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1×10'h 以上。
电气控制柜在GB/T 21563
中规定的冲击、振动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无损坏。
核心控制器、触摸屏、电源模块及其他电子控制类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T 24338.4—2009
的规定。
电气综合控制柜干线间及其分别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表7的规定。电气柜干线间及其分
别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在相对湿度60%~85%之间时不应低于10 MQ。
表 7 绝缘电阻值
单位为兆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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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控制柜的介电强度应符合表8的规定,历时1 min 无闪络、击穿现象。
表 8 介电强度值 单位为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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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属材料应采用阻燃型材料,并符合相关防火标准的规定。
电子元器件宜采用环保器件,其装配工艺宜采用无铅焊接工艺。
电气综合控制柜除防滑器观察窗、散热孔和背部进线孔外,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GB
4208—2008
GB/T 32595—2016
规定的 IP21。
电气柜的防护等级如下:
a) 封闭式电器柜、控制柜至少满足GB 4208—2008 规定的 IP21;
b) 车下电器箱至少满足GB 4208—2008规定的 IP54。
电气接口应采用端子排或固定连接器形式联结。
电气综合控制柜应具有供电控制功能、空调系统控制功能、照明及应急电源供电控制功能、网络通
信功能和故障诊断及保护功能。
电气综合控制柜的功能要求见附录 A。
7.6.1 电器柜、控制柜的配线应符合图纸要求。
7.6.2 对有特殊环境要求的车下电器箱的盐雾性能满足 GB/T 25119—2010
中12.2.10的要求。
7.6.3 车下电器箱的交变湿热性能应满足 GB/T 2423.4—2008 的要求。
7.6.4 车下电器箱箱体焊后应对关键焊缝进行探伤检验。
按照图纸和技术文件对电气控制柜的外形及安装尺寸与公差进行检查。
试验方法按 GB/T
2423.1—2008中规定的试验进行。试验温度值应为-40℃±3℃,温度稳定后 保持16
h,恢复至常温后设备开始通电,电气控制柜内各电气元器件功能动作应正常无损伤。
试验方法按GB/T 21563
中规定的工况进行。车体上(或下部)直接安装的电气控制柜按1类A 级
进行试验,车体上(或下部)直接安装的箱体内部的组件、设备和部件按1类 B
级进行试验。
核心控制器、触摸屏、电源模块及其他电子控制类设备的电磁兼容试验按GB/T
24338.4—2009 的 规定进行。
主电路电压等级在380 V 及以上时采用1000 V 兆欧表测量,其他采用500 V
兆欧表测量。试验 结果应符合7.4.5的规定。
按 GB/T 21413.1—2008
中9.3.4.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7.4.6中的规定。
GB/T 32595—2016
按 GB 4208—2008 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7.4.8中的规定。
按照原理图设计要求对电气控制柜内电气元器件的整定值和动作参数进行目视检查,应符合
7.1.12 的规定。
对组装完成的电气控制柜进行称重测试,称重结果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电气控制柜内M4 及以上紧固件应进行防松标志检查,电气控制柜内M6
及以上紧固件应进行扭
矩检查。
8.10.1 发热温度试验
各电气零部件在最高环境温度下的发热温度的测试,应在对电气元器件的电压线圈施加最大电压,
对电流线圈、触头等导电件通以额定电流情况下进行。其结果不应超过表 A.1
的规定。
8.10.2 触摸屏操作显示试验
8.10.2.1
对触摸屏通电并操作,进行功能检查,应符合 A.2 的要求。
8.10.2.2
对电气综合控制柜进行联网模拟测试,在触摸屏处进行通信内容检查,应能实现
A.7 规定的
功能。
8.10.3 供电控制试验
8.10.3.1 按"自动""停止""试验"模式进行,应能实现
A.3.1 的功能。
8.10.3.2
在自动模式下,模拟供电电路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检查,应符合 A.3.2 的要求。
8.10.3.3 在自动模式下,模拟过压、欠压(DC600V
电气综合控制柜除外)、漏电等主要故障进行检查,
应符合 A.3.3 的要求。
8.10.4 空调控制性能试验
8.10.4.1
将空调系统置于自动模式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模拟温度反馈,检查空调工况的切换,符合 A.4.3.1 的 规 定 ;
b) 模拟空调系统负载,检查其主要工作参数和时间均衡性符合 A.4.3.2 的 规
定 ;
c)
模拟空调系统短路、过载(过流),检查电气综合控制柜应能进行软件互锁保护,并显示相应的
故障信息;
d) 模拟不同供电工况,对核心控制器进行负载调节功能检查。
8.10.4.2
将空调系统置于试验模式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模拟空调系统的短路、过载(过流),检查电气综合控制柜应能自动进行保护;
b) 模拟空调的故障反馈信号,检查相应硬件能否进行互锁保护;
c) 进行实地操作,检查空调工况能实现人工选择。
GB/T 32595—2016
8.10.5
应急供电控制试验
模拟蓄电池故障和蓄电池欠压,检查应急供电控制功能应符合 A.5 的要求。
8.10.6 应急电源性能试验
8.10.6.1
对充电模块电源的技术参数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2的要求。充、放电试验应配合实际
蓄电池或模拟蓄电池特性的负载进行。
8.10.6.2
对整流模块电源的技术参数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要求。
8.11.1 电路配线导通测试
按照标准图样检验电路配线的正确性。
8.11.2 高温试验
电器柜、控制柜按GB/T 2423.2—2008 的试验Bd
进行高温试验:试验温度值应为70℃±3℃,电 器柜、控制柜内温度稳定后保持6
h,将柜内温度降至40℃±3℃,温度稳定后通电,检查电气柜的功能
应正常无损伤。
8.11.3 低温试验
电器柜、控制柜按GB/T 2423.1—2008
的规定进行低温试验,试验温度值应为-25℃±3℃(特殊
应用环境温度为-40℃±3℃),保持2 h,当温度稳定后设备开始通电,持续时间至少2
h。 试验结束
后,电气柜的功能应正常无损伤。
8.11.4 盐雾性能试验
车下电器箱按GB/T 25119—2010 中12.2.10的规定进行,试验过程持续时间为
ST4 级,试验完毕
后,设备表面应无明显损坏,设备能正常工作。
8.11.5 交变湿热试验
车下电器箱按 GB/T 2423.4—2008 的规定进行交变湿热试验。
严酷等级为:
a) 高温:+40℃;
b) 循环次数:6。
试验完成后,按7.4.5规定水平的75%试验,电器柜、控制柜应无故障和损坏。
8.11.6 探伤检验
对车下电器箱箱体关键焊缝进行探伤检验,箱体应无裂纹等焊接缺陷。探伤方式根据箱体的材质
选择。例如磁粉探伤适用于导磁材料的探伤,如碳钢材料;渗透探伤适用于其他金属材料的探伤,如不
锈钢、铝合金。
经探伤发现的任何方向上的裂纹均应消除裂纹后再进行补焊修复,焊缝缺陷部位挖补次数不应超
过两次,焊缝修复后复探应合格。
GB/T 32595—2016
9.1.1
电气控制柜出厂前,制造商按本标准和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定相关检验细则进行
检验。出厂检验项目见表9。
9.1.2 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产品应有合格证,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 制造商名称;
b) 产品名称和型号;
c) 检验日期;
d) 检查人员签章。
9.2.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 当设计、材料、电气元器件、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及同类型产品停产两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d) 正常生产每五年时。
表 9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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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595—2016
表 9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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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电气控制柜在明显位置应设有铭牌,铭牌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a) 产品型号、名称;
b) 制造商名称或标志及出厂编号;
c) 制造日期;
d) 重量。
10.2 在电气控制柜内部的适当位置应标出制造商名称、代号。
10.4
电气控制柜在包装箱内应固定,以防运输过程中窜动、倾斜。包装箱外应标有:
a) 包装后的毛重、净重及箱体尺寸型号、数量及制造日期;
b) "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文字标志或图形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的规定;
c) 制造商名称或标志;
d) 收货单位、名称、地址。
10.5
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防止重物压。为防止电气控制柜在运输时受损、划伤或碰损,应采取防
护措施。电气控制柜在安装防护物料后,应容易清理,不残留痕迹。
10.6
电气控制柜的贮存地点应清洁、通风、干燥、无腐蚀介质。产品包装经拆装后仍需继续贮存时应
重新包装。
10.7 制造商应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a) 制造商名称或代号;
b)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本批数量;
d) 检查人员姓名或代号;
e) 产品编号;
f) 检验员印章。
GB/T 32595—2016
(规范性附录)
电气综合控制柜的功能要求
A.1 发热温度极限
在对主供电回路、空调控制主回路电气元器件的电压线圈施加最大电压,对电流线圈、触头等导电
件通以额定电流情况下,各电器零部件在最高环境温度下的发热温度,不应超过表
A.1 中的发热温度
极限值。
表 A.1 发热温度极限值
单位为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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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触摸屏
触摸屏应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 具有一定的人机对话功能;
b) 实时显示各功能单元的运行状态、主要参数及故障信息等;
c) 在供电电路和空调等主要负载发生故障时,进行故障提示。
A.3 供电控制
A.3.1 主要功能
A.3.1.1
电气综合控制柜根据系统的要求设置不同的供电电路,应至少设置"停止""自动""试验"三种
工作模式。不同供电电路在硬件和软件上应互锁。
A.3.1.2 "
自动"模式是电气综合控制柜的主要工作模式。在"自动"模式下,供电主回路由核心控制器
自动选择。
A.3.1.3 在"停止"模式下,电气综合控制柜应停止供电。
A.3.1.4
在"试验"模式下,电源应能实现人工转换控制并互锁;"试验"模式可以作为当控制系统故障
时的应急措施。
GB/T 32595—2016
A.3.2 故障处理
A.3.2.1
电源在"自动"模式下运行时,当供电电路出现故障时,核心控制器应根据系统供电的要求进
行相应的动作。
A.3.2.2
当核心控制器不能正常工作时,可将电源转换开关置于"试验"模式下,人工选择供电电路。
A.3.3 电源保护功能
电源在"自动"模式下运行时,应能对过压、欠压(DC600 V
电气综合控制柜除外)、漏电等主要故障
进行保护。
A.4 空调系统控制
A.4.1 性能与动作程序
空调系统控制的主要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动作程序符合空调系统的要求。
A.4.2 运转方式
空调工况应至少设空调系统"停止""自动""试验"三种工作模式。
A.4.3 “自动”模式
A.4.3.1
核心控制器应根据温度设定和温度反馈等各项要求自动切换空调系统运行工况。空调工况
切换的临界值及控制回差值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A.4.3.2
应能实时监测空调系统的运行工况及主要工作参数,保证同一空调系统内多个同一类型负载
运行时间的均衡性。
A.4.3.3
电气综合控制柜应对空调系统进行必要的短路、过载(过流)保护。核心控制器应根据故障反
馈信号和检测的电流、电压等信号进行软件互锁保护。同时显示相应的故障信息。
A.4.3.4 核心控制器应根据供电情况进行必要的负载调节。
A.4.4 " 试验"模式
A.4.4.1 电气综合控制柜应对空调系统进行必要的短路、过载(过流)保护。
A.4.4.2
空调控制系统应根据空调的故障反馈信号进行相应的硬件互锁保护。
A.4.4.3 "
试验"模式下可实现空调工况的人工选择,作为核心控制器故障时的应急措施。
A.5 应急供电控制
当本车蓄电池欠压,且不能进行有效的充电时,电气综合控制柜应首先保证向重要负载及应急负载
供电,并切断其他直流负载的供电。
A.6 照明控制
电气综合控制柜应具有与其他相关单元相配合的照明控制功能。
GB/T 32595—2016
A.7 网络
通过列车所设的两路网络线,可在任一辆车的触摸屏上查看所有车的供电、空调等主要工作参数,
并具有简单的网络控制功能。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32595-2016 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 进一步学习